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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
发布者:刘志宏    发布日期:2025-03-13    查看:100  次


主要工作要求如下:

1.项目负责人须填写“结题报告”(附件2)。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,包括成果附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研究成果的材料(制作成单独的PDF文件)。

2.项目负责人登录教科研平台(以下简称平台),进入“我的项目”,找到结题验收项目,点击进入“结题材料”栏目,于2025222日(周六)前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材料。逾期不填报的或不提交项目调整申请的,将视为自动放弃,按撤项处理。

3.各项目负责人须结合“项目验收评审标准”(附件5),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,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结题报告,并提供成果佐证材料,佐证材料须按照结题报告中填报的“项目成果材料目录”先后上传材料,方便专家评审时查阅。未按照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和相应佐证材料的项目,审核时将不予通过。

4.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。


材料提交时间:
2025-01-09至2025-03-12